收藏我们网站地图

欢迎进入柯林派普流体设备(安徽)有限公司官网!
咨询热线 18116261279

柯林派普流体设备(安徽)有限公司

新型管道研制厂家&定制整体解决方案 流体管道系统工程综合服务商
相关知识
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中心 >> 新闻资讯 >> 相关知识

压缩空气管道主管道直径不小于多少米以上

返回列表 来源: 柯林派普流体设备(安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5.03.06

压缩空气管道主管道直径不小于60mm以上不宜使用。

主管道的直径直接影响到压缩空气系统的效率、安全和经济性。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 50029-204,主管道的公称直径不应小于50mm。当工作压力高于0MPa时,所有公称直径大于50mm的管道均属于压力管道。

主管道的内径选择应基于总长度和车间所需压缩空气总量两个主要因素进行考虑。随着这些因素的增加,主管道的内径也应相应增加以确保系统的高效运行。例如,如果车间面积较大或所需压缩空气总量较多,仅使用较小直径的主管道可能无法满足需求,从而影响整个压缩空气系统的性能。





全国服务热线:18116261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