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缩空气管道要求标准规范主要包括设计、材料、焊接、施工和安全等方面。
设计:设计应符合《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 50029-204的规定,同时需考虑流量压力温度因素、设置排水装置、遵守安全法规、施工图纸确认等因素。
材料:管道及管件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备生产销售资格,并需提供有效的产品证明和检验证书。
焊接:干燥和净化压缩空气管道的焊接方式与一般压缩空气管道有所不同,需要遵照现行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073中的规定进行焊接。
施工: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如对设计图纸存在异议或疑问,必须在得到设计单位的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安全:工程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法规和标准,包括《健康与安全设计标准》等。
检验:管道及管件必须经过00%最终检验,确保质量合格。
环境:环境温度应在-40~40℃之间,且应满足压缩空气质量、用量和压力的要求。
综合敷设:压缩空气管道可采用沿建(构)筑物外墙架空敷设、沿输送通廊敷设或与综合管线共构敷设方式,同时应设置排放管道系统内积存油水的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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