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缩空气管道要求标准规范主要包括设计、材料、焊接、施工和安全等方面的规定,具体如下:
设计规定:
- 设计应符合《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 50029-204的规定,同时需考虑流量压力温度因素、设置排水装置、遵守安全法规、施工图纸确认等因素。
- 管道及管件的技术要求包括管子及管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备生产销售该类产品和进行有效售后服务的资格。
材料规定:
- 管道及管件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备生产销售该类产品和进行有效售后服务的资格。
- 工作介质为压缩空气,低压系统工作压力6bars,高压系统工作压力2bars(部分厂房不适用),详见图纸。
焊接规定:
- 干燥和净化压缩空气管道的焊接方式与一般压缩空气管道有所不同,需要遵照现行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073中的规定进行焊接。
施工规定:
- 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如对设计图纸存在异议或疑问,必须在得到设计单位的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 环境温度应在-40~40℃之间,且应满足压缩空气质量、用量和压力的要求。
安全规定:
- 工程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法规和标准,包括《健康与安全设计标准》等。
- 压缩空气管道系统材质采用不锈钢无缝钢管,管件一般采用热压加工。
检验规定:
- 管道及管件必须经过00%最终检验,确保质量合格。
- 综合敷设方式包括沿建(构)筑物外墙架空敷设、沿输送通廊敷设或与综合管线共构敷设方式。
压缩空气管道要求标准规范是确保管道系统安全、高效运行的关键。通过严格执行这些规范,可以有效提高管道的设计质量和使用效率,保障相关行业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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